深圳市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通過競爭性方式選取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存放銀行公告
為提高集團資金使用效率和資金運營收益,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現決定對深圳市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存放項目采取競爭性方式,選擇資金存放銀行,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銀行前來報名參加。
一、 公司基本概況
深圳市寶安交通投資集團限公司(簡稱“寶安交通集團”)于2018年9月經寶安區委區政府批準成立,是以原深圳市寶華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平臺,全鏈條升格為區屬直管企業(國有獨資企業),企業定位為“城市交通建設服務運營商”,公司注冊資本2,800萬元,資產總額約18.86億元,員工人數1269人。
主營業務涵蓋:工程建設、道路養護及綠化保潔、物業經營、交通運輸,停車場及充電樁建設等板塊。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城市園林綠化二級、清潔服務甲級、物業服務企業二級、道路旅客運輸、新能源汽車充電等業務資質,曾連續7年入選深圳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為深圳市城市交通協會會長及理事成員單位。
二、 項目內容
1.深圳市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存放項目。
2.擬選取資金存放銀行數量:2家。
3.存款額度:總額不低于20,000萬元(公司根據綜合評分結果在兩家銀行進行分配)。
4.本次競爭性方式選取資金存放銀行將根據綜合評分結果 ,
按評分結果排名,公開、擇優選取兩家資金存放銀行。
三、 服務期限
簽訂協議之日起1年內。
四、銀行資質和條件
1.監管機構(一行二會)批準的持牌銀行(僅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區委區政府重點引進的總行或深圳分行落戶寶安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2.銀行具備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4.綜合實力強、運作規范,具有良好的風險控制能力;
5.每家銀行只接受一家主體參加投標(如出現同一銀行不同支行參與投標,選擇集團本部已開戶支行做為投標主體);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評。
五、參與方式和評選方法
1.參與方式:采用競爭性方式;符合資格要求的各家銀行,在規定時間、地點提交參與本項目需提交的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自動放棄參與競爭的資格。
2.評選方法:由評選委員會采用綜合評分法對符合資格要求的參評銀行進行評分,按評分結果排名前兩位為中選銀行,并向中選銀行發出確認通知書,并簽訂服務協議。
六、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址:深圳寶安12區寶安公路管理中心501室財務預算部,電話:29667386,聯系人:張貴玲。
3.報名材料:
(1)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批復文件、注冊在寶安區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參評銀行服務承諾書(具體內容參照附件評分指標列示);
(3)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比選方案評分表;
(4)提供報價產品說明書。
參評銀行應將以上資料加蓋公章后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封面必須注明“深圳市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存放項目報名材料”,并注明參評銀行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交至報名地點。
七、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本次招標比選不采用資格預審制,參與比選的銀行提供的相關資料為默認符合資格審核,如銀行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符合第四條規定的資質和條件要求的,則取消此次比選資格。
2.終止比選條件:在比選截止時間,實質性響應的銀行不足3家的。
3.違約責任:(1)銀行接到確認為資金存放銀行通知的3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為公司開設銀行賬戶和開通網銀的,取消其本次比選資格;(2)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提供的方案內相關服務產品與本公司簽訂協議的,取消其本次比選資格。
4.輪后候選資格:銀行因違反第七條第3點規定,被取消比選資格的,參與比選的銀行可從綜合評分中按先后排名增補為候選銀行資格。
5.其他:公司向中標銀行購置3個月結構性存款或保本浮動收益類相當于結構性存款產品,如中標銀行連續兩個周期平均實際收益率低于承諾收益率15%以上(含),則公司有權提前中止服務協議;公司向中標銀行購置12個月結構性存款或保本浮動收益類相當于結構性存款產品,如中標銀行實際收益率低于承諾收益率15%以上(含),則不接受中標銀行下一年度比選報名。
附件:1.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比選方案評分表
深圳寶安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
附件:
定期存款及結構性存款比選方案評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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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銀行:(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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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 |
投標人填列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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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度商業銀行排名(以核心一級資本凈額排序) |
2018年中國銀行業100強排行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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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排名位置,如排名第5 |
2 |
是否有注冊在寶安區 |
營業執照、注冊在寶安區以及資質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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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投標銀行為幾級支行及是否在寶安區注冊 |
3 |
定期存款(一年期) |
以一年期為限,按方案承諾利率為依據計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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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年期基準利率上浮百分比 |
4 |
產品靈活性(針對序號3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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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是否可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按對應期限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年期基準利率上浮百分比。 |
5 |
結構性存款或保本浮動收益產品(3個月) 備注:90-98天產品均符合要求 |
以一年期為限,按方案承諾利率為依據計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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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以一年期為限,承諾的年收益率 |
6 |
結構性存款(12個月)或保本浮動收益產品 備注:356-366天產品均符合要求 |
以一年期為限,按方案承諾利率為依據計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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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以一年期為限,承諾的年收益率 |
7 |
起息日計算(針對序號5/6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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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產品起息日T+天數,如T+1 |
8 |
產品到期資金到賬日計算(針對序號5/6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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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到期資金到賬日T+天數,如T+1 |
9 |
起存金額門檻(針對序號5/6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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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產品起存金額,如500萬元 |
10 |
地理位置便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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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投標銀行離寶安交通集團辦公地點公里數,如5公里 |
11 |
提供風險保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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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存款或保本浮動收益產品說明書中是否表明提供本金完全保障方案,并對產品進行詳細介紹,提供產品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