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下午,在市交通運輸局402會議室,市交通運輸局張福通巡視員、寶安區政府梁敏華副區長、光明區政府姚高科副區長共同主持召開處置原寶安區公路局、交通局資產聯席會議,審定了資產移交方案及協議,此次會議召開對集團具有重要歷史意義。
集團下屬7家企業原隸屬于寶安區公路局,由于歷史原因,原寶安區公路局建成的管養用房直接交予企業作為道路養護基地使用,企業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2007年8月寶安區政府已同意將企業在用的原寶安區公路局經營性資產劃轉給企業,但至今一直未能辦理產權劃轉手續。
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原寶安區公路局撤銷,但原寶安區公路局資產債權債務一直未進行處理。原寶安區公路局遺留的資產,涉及到市交通運輸局和寶安區、光明區等政府部門,涉及到寶安交通集團及光明建發集團,屬性復雜,管理關系盤根錯節,時間跨度大,處理難度非常大。2018年9月寶安交通集團成立后,湯岳波董事長高度重視資產移交工作,在集團領導班子共同努力下,經與寶安區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及相關職能門反復溝通協調,在寶安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的大力支持下,最終解決了集團在用的原寶安區公路局資產產權歸屬問題,解決了債權債務問題以及明瀾公司觀瀾工區道路養護基地使用問題。此次移交資產中涉及到14處共計建筑面積2.2萬平方米的物業,未來升值空間巨大。資產移交后,資源可轉換成資產,對擴大集團資產規模、增強集團整體實力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