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JC1Z240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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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觀瀾回遷物業項目公開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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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人 |
深圳市明瀾低空經濟產業服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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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時間 |
起始日期 |
2025-02-27 |
截止日期 |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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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基本情況 |
出租資產位置 |
龍華區福城觀瀾大道與觀瀾人民路交匯處西南側 |
出租資產面積(㎡) |
684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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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價(元/㎡/月) |
47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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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的遞增 |
每三年遞增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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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 |
9.8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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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 |
按每月實際用量自行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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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一月一付,每月6日前付清當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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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費用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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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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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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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業態限定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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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用途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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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產權狀況 |
有產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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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現狀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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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業裝修情況 |
毛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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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物業進行二次裝修 |
允許(出租物業以現狀移交,雙方確認后,承租方入場需進行二次裝修的,裝修設計方案需經過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實施。并自行向有關部門申報及處理裝修中出現的問題,裝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加建違法建筑,一經發現終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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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優先承租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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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保證金包括: 1、租賃保證金:合同期最后一年的兩個月租金; 2、水電保證金:首年1個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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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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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條件 |
詳見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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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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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資格 要求 |
競價人應具備的 資格條件 |
1.競價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2.競價人有良好的信譽,沒有受到政府相關部門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或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未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競價人有良好的履約能力,無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如欠租、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等)。 4.競價人須承諾不會在本物業內生產、經營或儲存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等高危產品;不會從事“黃賭毒”、制假、傳銷、非法行醫等違法犯罪行為;生產經營中產生的污染、噪音必須符合環境保護要求;消防、治安、環境衛生等指標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聯合體競租,不允許分租、轉租。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競價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均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原件); (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記錄; (3)資格條件2、3、4、5條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核原件); (5)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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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聯合體競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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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轉租、分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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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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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式 |
現場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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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 報名須知 |
報名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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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報名 1)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前往現場,并聯系交易機構工作人員; 2)填寫報名登記表; 3)待工作人員核實后發出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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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所需資料 |
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時,須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原件); (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記錄; (3)資格條件2、3、4、5條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核原件); (5)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核原件); (6)《意向承租方登記表》(向交易機構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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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須知 |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 |
資格審查文件遞交地點 |
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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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應具備的 資格條件 |
詳見招租公告/競價人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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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人需提交的 資格審查材料 |
格式詳見招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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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文件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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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 |
公告截止日18:0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
金額(人民幣) |
1000000元(壹佰萬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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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最終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務費后,在辦理退還交易保證金手續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原路返還。 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辦理退還交易保證金手續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原路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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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須知 |
競價開始時間 |
詳見《競價邀請書》 |
競價開始地點 |
詳見《競價邀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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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競價的條件 |
1.領取招租文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于規定的時間前交納交易保證金; 2.收到交易機構發出的《競價邀請書》; 3.準時履行簽到程序,參加現場公開競價(以現場簽到時間為準); 4.授權代表現場簽署《公開競價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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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現場競價須攜帶資料 |
隨身攜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競價者如更換授權人,到場則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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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增幅 |
報價增幅為增長人民幣0.5元/㎡/月的整數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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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信息 |
交易機構名稱 |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湖濱東路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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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龍工、龔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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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0755-23599844、0755-2775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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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longpeng@szexgr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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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單位 |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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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民生銀行深圳五洲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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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賬號 |
633286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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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請競價人交納交易保證金時務必注明項目編號,如因不標注或標注錯誤而導致保證金的錯投、漏投的情況,相關責任由競價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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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
本項目有關信息同時在以下網站發布,意向承租方有義務在投標交易活動期間瀏覽以下網站,在以下網站公布的與本次招租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意向承租方: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寶安分公司)網站https://ba.szggz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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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 |
1.本次公開招租的行為是參照《深圳市寶安區國有企業物業招商招租管理辦法》(深寶國資[2023]24號)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進行。交易機構僅負責交易程序的組織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關于招租物業的描述情況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業產權情況及描述情況存在的瑕疵,出租方與原承租人的相關物業糾紛,出租方根據原合同及相關規定確定“優先承租權人”的相關事項均與交易機構無關。 3.交易機構按照約定提供交易服務,但因出租方與承租人未按照最終確定的條件及時簽訂書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機構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終止的,交易機構有權不予退還交易服務費,或要求出租方承擔交易機構已提供服務的合理費用。經出租方書面確認,承租人出現要被沒收交易保證金的情形時,若交易機構尚未收取交易服務費的,可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交易服務費;已收取交易服務費的,沒收的交易保證金由出租方按相關規則處置。 |